41.010:教职员工健康和福利福利

状态:

批准

有效: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由:

科琳·本德尔|首席人力资源官

认可:

黛博拉·J. Shaffer:财务和行政副总裁

批准:

M. 杜安·内利斯|总裁

档案副本上的签名和日期
  1. 概述

    该政策概述了大学向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提供的健康和福利福利. 福利在福利计划文件或保险供应商合同中有详细说明. 在大学政策或大学提供的摘要与官方计划文件或合同相冲突的情况下, 官方计划文件或合同优先. newbb电子平台保留更改福利计划和保费的权利.

  2. 资格

    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福利包括:

    1. 全职及兼职雇员(不包括临时及间歇性聘用):

      1. 受雇期超过120天及全职工作水平为0.75或更大,或

      2.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参加福利的兼职员工.

    2. “终身教职”、“教学”、“客座教授”和临床教师(由教师手册."

    3. 根据州或联邦法律有资格享受福利的任何教员或雇员.g.、医疗保险、工人补偿或失业补偿). 大学人力资源标准有详细说明 网站.

  3. 健康和福利津贴

    大学将为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提供以下类型的健康和福利:

    1. 健康保险

    2. 牙齿保险

    3. 视觉保险

    4. 医疗和日托弹性支出账户

    5. 短期和长期伤残保险

    6. 人寿保险

    7. 自愿补充人寿保险

  4. 保费

    大学可以向教职员工收取任何福利费用. 福利的保费可能会根据工资和全职当量(FTE)水平而变化, 并且会随时发生变化.

  5. 招生

    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以在受雇时或在年度公开登记期间登记福利. 由于计划文件或法律规定的合格事件,也可以更改登记.

  6. 放弃利益

    教职员工可以放弃以下福利:

    1. 健康保险

    2. 视觉保险

    3. 牙齿保险

    4. 医疗和日托弹性支出账户

    5. 短期伤残保险

    6. 自愿补充人寿保险

    可能需要其他保险证明. 如果福利被放弃, 重新注册只能在年度开放注册期间或由于资格事件.

评论家

本政策的修订建议应由以下人员进行检讨:

  1. 院长和副校长

  2. 教师参议院

  3. 行政参议院

  4. 首席财务和行政官